2005年4月26日 星期二

The Merchant of Venice《威尼斯之約》

我小時候看過一本故事書,說什麼有人向仇人立下借據,還不了錢,就要割下對方一磅肉,最後聰明的法官以「切肉不帶血」的說法,救了該人一命云云。不知何故,印象很深,這許多年來,常在想到底這個合約及相關判決能否成立;又想,若我是那立約者,反正左右都是違約,自然先捅對方一刀才作分曉。

這許多年來,都不知道原來這是莎翁的名著,更沒想過,許多年後,有人把故事拍成電影,而我喜愛的Al Pacino也有份演出。

我不肯定故事有否被修改過,我是許多年前看的簡化版兒童故事,那些選盒求婚偷取戒子的部分我都沒有印象。也沒關係,反正整個故事也是童話式的老套,對愛的歌訟與恨的批判都有點露骨,這些不太合理的橋段也就不算太過礙眼。還好,故事及意識雖然古板一點,現代化電影的包裝也讓這些看起來挺舒暢。

最令我印象深刻的,固然是Al Pacino的演出,而在眾多角色中,也確以他的角色最堪回味。電影刻意強化他本人是個唯財是貪的小人,既作那高利貸之事,也對僱員不好,而女兒離去最令他痛心的,竟是她帶走的財寶,由此而希望令觀眾相信他確是貪得無厭的混蛋一名,被人唾棄是死有餘辜的。

但在我看來,電影角色的猶太人身份,才是令他受到鄙視,受到各種不合理的對待的原因。因為是猶太人,晚上上街要帶帽,不能有私產等等,無可事作生產,只可放貸渡日。完全不受尊重,被賤視如狗,隨便可以給別人唾罵侮辱。

我想,若你我長期在此壓逼下,產生如許的怨恨,我認為絕對是理所當然的。對於他最後的報應,電影說的看似是寬容,我反而認為是也不過是另一種以怨報怨,他本人是值得同情的。至於逼令別人改信基督教的做法,在自視為小半個基督徒的我看來,也是有點過份的。

猶太這一個民族,在歷史好像從來都沒有怎樣一段光輝的歷史,在聖經中是跟耶穌對著幹的一群,在二戰時是被屠宰的一族,在現代是中東各國虎視眈眈的一國。原來在十六世紀時,也是被歧視的一群。

電影中,歐洲人對猶太人的歧視行為,好像沒有怎樣被平反過,在現代來看,好像有點不太政治正確。Al Pacino在電影中的說法不錯,我們不是一樣的嗎?吃的穿的苦的樂的不是一樣的嗎?若放高利貸的人要給責罰,歧視別人的基督徒也不見得有什麼了不起。

或許世界的價值觀不同了,放高利貸已經是合法化了——各大小銀行財務公司林立,利息驚人。你情我願,除非有欺騙成份,或不合法地收數,否則我也不覺得收高利息有什麼不正確之處——九七年時,金管局放的可是300%的高息。

若今天有位自命正義之士,向街上推銷私人貸款的人吐口水,最後他給人捅了一刀,割下一磅肉來,我或許還只會說句:「活該。」

P.S. 在現代香港普通法下,欠錢割肉的合約是不會成立的。而借貸年息高於60%就算是高利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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