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概我是個挑剔的人,自少以來,大大小小無數收過的禮物中,除非根本由我選定之禮物,其他各式禮物中,鮮有合心意者。又或者我是個知足之人,對現時所有,已感充足,本無意慾添置什麼。收到禮物,雖感欣慰,卻也覺得不知如何處置,食之無味,棄之可惜。
合心意的禮物之中,比較喜歡的是飲食之物,一則我是饞嘴之人,百般美食,莫有不歡。而且口福享過,了沒麻煩,無需為處置物事而周張。其他各式禮物,例如朋友外遊手信,親友結婚回禮,尤以精品擺設為甚,雖說大都精緻美觀,然則香港寸金尺土(每尺月租十五元),家居淺窄,捉襟見肘,難有容物之所。禮物雖美,亦只得望而輕嘆,初則放於重門深鎖處,後則滄海桑田,塵歸塵土歸土。
對我而言,但凡我認為某東西有需要擁有,除非負擔不起,其實多已擁有了。我硬將心比己,把這想法套在身邊朋友身上,總覺得送禮之事,除非敷衍了事,否則送無好送,總想不到有什麼禮物對方又需要又喜歡又竟然未曾添置(而我又負擔得起)的(其實是我沒有心思)。
每有節日,儘管我覺得浪費無聊,按傳統總不成兩手空空,仍要「買點什麼」,花費買些不知何故比普通裝貴得多的禮盒裝朱古力糖果什麼的,還要厚厚地包上一層花紙,好讓大家不知就裡。每有出門,儘管香港物質無所缺足,世界各地精美物事,香港總有發售,但總有些不相熟的朋友同事期望要買些手信回來,結果只好硬著頭皮,明知該物無聊沒用,甚至根本是祖國產物,仍要千里迢迢飛天遁地帶回來。送的人不爽,收的人不歡,然後物我兩忘,最終地下相見。
以往社會,物資短缺。為表心意的一份禮物,確是彌足珍貴,足見盛情。今日世界,百物無缺,能夠買回來的禮物到底還有何意義?又是否我們所需?與其挖空心思,破財浪費為對方買下一份多餘之物,何不把時間心機,都變成對對方的關懷與尊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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樂施有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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