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國片來源) |
《寒戰》的畫面、音響及演員演出,都算合格。故事的基本設定,本來很有發揮的餘地,但《寒》出事的地方,跟不少眼高手低的香港電影一樣,故事大方向好像很了不起,但在細緻上的邏緝說不通,故事漏洞頗多,情節犯駁,在現實情況中幾無可能發生。
所謂情節犯駁,並非只是指電影對香港執法部門的工作程序或分工的錯誤理解,把香港幾個執法部門的決策程序說得有夠兒戲——就當電影說的正確,電影中整個所謂鬥智的大龍鳯,把一大個部門牽扯進來卻根本對查案毫無幫助,某些決定程序細心嚴緊,某些情節卻又疏鬆隨意,而最後破案關鍵只不過是主角一人做多了一個普通的驗證,實在難以見到主角或犯人何智之有。《寒》本以鬥智作賣點,卻反而在鬥智的部分最為脆弱。
以往香港有些鬥智電影,故事的層面小得多,只牽涉一兩個警員、一兩個犯人,電影就容易控制,故事就說得通。像《寒》這種大規模高層次的鬥智故事,要說得精彩合理,需要編劇對其中程序掌握更多,也要更細心推敲其中邏緝。在香港的「趕工出細貨」的電影制度下,這要求確是有點奢侈,結果所謂鬥智,往往都變成兒戲,令人失望,就好今次的《寒戰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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